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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柬埔寨、菲律宾商标相关变化
发布时间:2023-08-30 09:52:42 浏览数:438

柬埔寨

1、商标必须提交宣誓书,否则将被撤销

  柬埔寨商务部2023年8月11日发布第2652号公告,对商标使用/未使用宣誓做出了严格的要求。该公告称,宣誓书必须在注册后的第五年提交,才能维持商标继续有效。此前,知识产权部在执行这一要求方面相对宽松,允许所有者在第五年之后提交宣誓书。这就意味着,权利人必须按时提交宣誓,否则商标将被撤销,没有后补宣誓书的机会。

2、要求一标多类形式提交申请

  柬埔寨商务部2023年8月1日发布第2501号公告,要求申请人在提交多个类别的商标申请时,须以一标多类形式提交申请。此前,申请人可以选择一标一类申请多个类别。该公告做出后,意味着申请人必须采用一标多类形式申请。该公告做出后立即生效。此次政策变化的目的是减轻知识产权部处理同一商标的多个申请的行政负担。

菲律宾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8月14日发布公告称,基于2023年2月14日生效的《商标、服务标识、商号、标记容器条款和规制(2023)》,将不再提供包括注册证书在内的纸质文本(以及纸质商标续展证书)。如需要纸质文本证书的,需要通过在线系统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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