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新闻
上海知产法院依法认定“小猪佩奇”商标为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2021-03-19 00:00:00 浏览数:193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审结原告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下简称“娱乐壹公司”)与被告陈某某、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简称“寻梦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认定“小猪佩奇”商标为驰名商标,判令被告陈某某赔偿原告娱乐壹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3万元。

原告娱乐壹公司诉称,《小猪佩奇》动画片由其于2003年制作,发行首播后

服务热线:

400-6131-55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吴家场路1号院1号楼-501(悦邻购物广场)
邮箱:beijing@and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