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度观点
安度知识产权涉外商标代理专题③丨提供商标使用证据
发布时间:2023-12-14 12:01:23 浏览数:592
  商标在海外注册后,并不是只要定期续展就可以一劳永逸了。想要维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除了及时提交续展申请以外,部分国家或地区商标还需在有效期内提交使用证据或使用宣誓。错过提交使用证据或使用宣誓的期限,商标将同样面临失效的风险,这就需要商标权利人对商标使用证据或使用宣誓提交时间引起足够重视。
  在世界各国中,法律规定需要提交使用声明和/或证据的国家有9个:美国、菲律宾、柬埔寨、墨西哥、阿根廷、波多黎各、莫桑比克、海地、佛得角。这些国家中,有的国家只需要提交一个使用声明,官方即认为该商标被注册人有效使用。而有些国家,商标注册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使用证据来证明商标的使用。这就需要企业在涉外商标使用的过程中,注意对商标使用证据的搜集和保存。
  安度知识产权涉外部有十余年的涉外商标申请经验,目前共计处理了近千余件涉外商标业务,擅长处理涉外商标注册申请、变更、转让、续展、复审、异议、撤销、无效宣告、监控等商标事务,可对企业在国外的商标状态进行监测,以便于保证涉外商标权利继续有效。

安度部分涉外商标提供使用证明案例:
  1、“年份原浆”商标在美国、柬埔寨、菲律宾等国提供使用证据案件;
  2、“古井及图”、“古井贡”、“GUJING”等商标在美国提供使用证据案;
  3、“N+方框图形”商标在菲律宾提供使用证据案;
  4、“健力宝JIANLIBAO及图”商标在菲律宾提供使用证据案;
  5、“Pal爆果汽”商标在菲律宾提供使用证据案。


  自2007年起进入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现任北京安度涉外部主管,擅长处理涉外商标注册申请、变更、转让、续展、复审、异议、撤销、无效宣告、监控等商标事务。主要负责国内申请人在国外/或国外申请人在国内进行的各类商标业务,对海外主要国家的商标注册流程非常熟悉,包括通过马德里途径提交各类商标申请以及通过单一国家等途径提交各类商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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